6月16日上午,我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过程在微博上同步直播,吸引了近千名网友“旁听”。 3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徐某某驾驶轿车搭载余某、邹某某、付某某三人准备从龙泉市区出发前往八都镇。在余某的提议下,由徐某某出资300元,余某电话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并且在尊龙商贸城附近的一饰品店购买了吸毒工具冰壶。18时许,徐某某搭载余某、邹某某、付某某三人到龙泉市西街街道牛头岭附近的一块空地,并且容留三人在其车内利用冰壶吸食甲基苯丙胺。 微博平台上,从庭审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判,工作人员将庭审的每个过程都在平台上直播,真实还原庭审现场。有近千多名网友观看了庭审微博直播,很多人还留言,参与案件的讨论。 对于这种网络同步微博直播的方式,网友纷纷点赞,认为提高了司法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庭审。网友“小美”说:“这把原来只能容纳少量人旁听的法庭,扩展到了无限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