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在龙泉市小梅镇一片曾被大量矿渣覆盖、近乎荒废的农用地里,农机来回穿梭翻耕整地,工人们抢抓晴好天气忙碌作业,昔日“灰色荒地”如今满眼生机,静待播种。看着眼前的春耕实景,让前来回访的龙泉市人民法院法官方靖满是欣慰。
这片农用地的生态修复,源于去年11月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0年期间,龙泉市某粘土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此处农用地违规用作矿渣排土场,长期堆放生产产生的大量矿渣,导致耕地土质严重受损、农用地生态功能被破坏,违反了生态环境保护及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触碰生态法治红线。
“我们追求的从来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生态修复、以案普法的双重实效。”龙泉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培说,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并未单纯聚焦定罪量刑,而是多次主动与被告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沟通对接,耐心开展法治教育,督促其深刻认识破坏农用地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扛起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将“毁绿”的过错转化为“复绿”的行动。
法庭庭审现场的教育环节,审判长当庭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发出生态司法倡议,明确强调:任何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并造成损毁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借此以案为鉴,警示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敬畏法律、守护耕地,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庭审结束后,龙泉法院的生态司法监督并未止步。为确保修复工作落地见效,杜绝“纸面整改”,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多次深入涉案地块,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督导检查,全程跟踪修复进度、严把修复质量,督促责任方足额投入资金和人力,严格按照修复方案推进土地整治、土质改良等工作。
经过系统性修复,经农业、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收,该涉案农用地已全面完成整改,彻底恢复农作物种植条件,生态修复指标全部达标。“这几天抓紧翻整土地,后续计划在这里种植豆类作物,真正把土地用起来、种出收成。”现场负责土地管护的工人向回访法官介绍道。
回访现场,方靖一行对照生态修复方案,逐一核查地块修复面积、现有土质状况,详细询问后期日常管护计划,并再三叮嘱相关负责人,要持续做好土地养护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修复成果,确保这片耕地长期保持良好种植条件,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农业效益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