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写借条的借款有没有用?”“预先扣除利息受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五年了还能不能拿回来?” 7月2日,龙泉市人民法院一批青年法官来到城东社区开展了以“学法知法守法、防范借贷风险”为主题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近200名经营者、群众参与了活动。 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加活动的群众或驻足观看宣传资料,或现场咨询法律问题,与法官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法官们还结合民间借贷中经常涉及的合意凭证、利息支付、夫妻债务、担保方式、集资诈骗等问题,精选了“仅有款项交付凭证难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预先扣除利息和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等9个案例,编制成《龙泉市涉民间借贷典型案例选》等宣传手册。并主动步入周边商铺、药店,将资料一一发放到经营者手中,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相关案例进行讲解,为其答疑解惑。此次活动,让经营者从中了解了民间借贷的风险所在,知晓了防范风险的有效方法,感受到法院工作的为民便民与法官的亲民风采。 “真没想到,就借款这件事,还涉及到这么多法律问题,以后再借款给别人,我可要小心了,千万要写了借条留下证据。”“集资诈骗这些人真是黑心、可恶,自己拿钱跑了,害别人倾家荡产,应该严厉打击”……宣传活动结束后,社区群众表示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近年来,我市借贷案件呈多发态势。今年上半年龙泉法院立案受理民间借贷纠纷367件,占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5.63%,比去年同期增长21.52%。一些群众出于利息诱惑,不顾风险,盲目出借,往往导致本息两失,甚至血本无归。“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今后我将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用法律武器防范风险保护自己”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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