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群众路线,切实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10月9日下午,我院的办案人员冒雨来到剑池街道茶坦村,把法庭搬到了乡间,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在茶坦村文化礼堂内,几张桌子经过布置成了审判桌,开始了一场正式的巡回法庭审判。 被告人钟某某因点燃烟花爆竹,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达3.058公顷。考虑到钟某某年龄已过75岁高龄,身体行动不便,且犯罪情节较轻,我院将审判场所搬进村里。 虽然是巡回法庭,没有平日威严的法庭气氛,但严格的法庭程序仍然有条不紊。看到法官们不辞辛劳,村民们也感激不尽。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已经调查清楚。最终,钟某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钟某某对法院进村庭审行为连连感谢,当场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