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创“两美” 协同司法促服务 ――龙泉法院罗沛院长接受《浙江审判》记者专访 龙泉市地处浙闽赣边境,素有“瓯婺八闽通衢”和“驿马要道、商旅咽喉”之称,是著名的青瓷之都、宝剑之邦、世界香菇生产发源地和“中华灵芝第一乡”,被誉为“处州十县好龙泉”。近年来,龙泉法院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创新工作思路,延伸审判服务,推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为法治龙泉、平安龙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度,龙泉法院被授予集体三等功。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该院罗沛院长。 记者:罗院长,近年来龙泉法院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请问你院在发挥审判职能和提高司法水平方面有哪些工作创新? 罗沛: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重大职责。在当前法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群众诉求明显增长、司法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法院发挥职能作用首先必须从自身建设抓起,努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为此,我们专题部署了“两美”特色法院创建活动。“两美”意指环境优美、审理完美,其内容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特色在于: 一是定位清晰。“环境优美”要求硬件环境结构完备,软件环境规范到位。“审理完美”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加快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拓宽群众诉讼渠道。 二是任务明确。实施三大工程,即基建工程,优化保障;作风工程,树立形象;文化工程,提升品质,确保环境优美。深化阳光司法,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司法,探索乡土司法,力求审理完美。 三是措施得力。在明确动员部署、查找问题、具体实施、总结提升各阶段具体任务的基础上,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督促落实。 “两美”法院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强化活动推进力度,院里专门成立创建“两美”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和政治处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院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协调各庭室、各部门相互配合,逐一落实。同时,把“两美”法院的创建与法院的队伍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协调,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记者:在法院建设中,审理完美是各法院追求的共同目标,但是环境优美的建设鲜有人提及。罗院长,请问你院在提升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罗沛:环境优美的内涵不仅仅局限于硬件到位,更重要的在于软件提升,在于干警廉洁意识的增强和业务素质的提高。除了要做好建设多功能型审判配套用房等基建工程,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监督等措施外,结合今年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着重开展了以廉洁司法为主题的作风工程,保持队伍纯洁,提高干警素质。 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切实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廉洁司法效果。为此,我们一方面出台了《干警个人重大敏感事项报告暂行规定》,明确干警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从事经商活动情况、涉诉事项以及干警本人兼职、加入社团、出国等社会活动情况。另一方面,严格实施干警外出办案审批制,规定干警外出办案不得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同行,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同行的,必须严格遵守廉洁制度的各项规定。 针对队伍断层、人才流失等突出问题,龙泉法院以提高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主要做法:一是设立“干警成长自助服务超市”。根据干警兴趣,结合部门、专业,成立户外运动、学术研讨、司法考试、法官宣讲等多个业余兴趣小组,并提供活动经费、流动图书、外出交流、授课宣讲等便利服务,让青年法官在自助服务中得到成长。二是坚持开展乡土民情教育。深入开展“民情”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展“直送直调”与巡回庭审工作,涉及民商事案件300余件。三是不断巩固院校合作成果。继续扩大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温州大学的院校教研合作,将“seminar”教学形式引入论文指导和疑难案件会诊,共举办各种形式的沙龙11场,干警学习研判能力在与专家互动交流中得到提高。 记者:罗院长,刚才您提到在培养干警司法能力中开展乡土民情教育,请问你院在建设“审理完美”法院中是如何结合龙泉特色开展乡土司法的? 罗沛:在“审理完美”法院建设中,龙泉法院以公正司法、公信司法、乡土司法为抓手,将审判工作与民情实践活动相结合,在案件审理中推进法制宣传,通过民情教育促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2013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3894件,办结3816件,同比分别上升30.4%、18.5%。平均审理天数21.62天,同比缩短10.95天。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11.86个百分点,民事调撤率同比上升17.77个百分点。全年无二审改判瑕疵案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获得较大提升,多项质效评估数据位居全省前列。 通过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民情、市情、企情”教育实践活动,兴“务实、为民”之风,有效地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立足当地,主动了解地方要情。举办“市情讲座”8场,邀请市委领导重点解读“十二五”规划、征地拆迁政策、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形势等本地要情,增强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契合度。落实驻村指导员、法官联络同级人大代表制度,选派驻村指导员,开展代表联络6轮,反馈、落实村两委和代表建议17条。通过涉诉案件分析,积极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涉法民情地图”。 二是定位一线,切身体验民情企情。开展民商事案件“直接送达、当即调解”工作,成立专人专车送达小组,负责直接送达。建立送达联络员制度,发展乡镇村干部、银行网点员工、企业管理人员等70余人作为送达联络员,直接送达不成的,由联络员转交送达。通过创新送达方式,2013年全院有效直接送达742件951人,调解成功率达到91%以上,省高院齐奇院长曾作出批示:“求真务实,对症下药。”另外,由院领导带头走访结对企业,结合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呈现的经济发展特征,协调处理企业在工业用地、融资担保等方面面临的困难。选派干警参与政府企业帮扶工作组12个,提前介入纠纷调处,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法制宣传。针对涉诉涉案领域和地域,开展定向法制宣传15场,对破坏生态、非法集资、骗保骗贷等专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针对盗掘青瓷古文化遗址案件多发的态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龙泉青瓷始于西晋,有1700多年的历史,境内古窑址众多,加强古文化遗址保护具有深远意义。承办法官深入案发地开展座谈,一方面听取青瓷古窑址周边村民、林农等特殊群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积极向村民讲解盗掘古窑址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法律惩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有效地遏制同类案件高发趋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拓宽视野,丰厚积淀提升素养。龙泉司法档案,档案编号88万余页,龙泉市保存有自1858年(咸丰八年)始至1949年止,包括1912年龙泉县公署设执法科以来地方司法机构审理的案卷,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近代地方司法档案。随着档案整理工作的推进,其学术价值也日益凸显,相关部门现已完成了全部档案扫描和重新编目工作,晚清时期的典型案件已经集结成《龙泉司法档案》第一辑出版发行。我院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研读相关档案资料,增强了对清末民初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转变的了解,真切观察到了近代以来地方司法制度运作的实态,从中汲取浙南乡土司法经验,提高干警业务素养。 记者:刚才听了您对龙泉法院创建“两美”法院活动的介绍,已经能够感受到这一特色法院的与众不同之处,请您再谈一谈你院在对外合作、协同司法上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方式? 罗沛: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很重视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协同司法能力,共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强化与公安局的协作。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查控效率,我们法院在龙泉市公安局情报中心设立了执行联动工作室。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执行联动工作实施细则》,简化审批手续,细化对接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2013年集中查询反馈被执行人的户籍、暂住、住宿、出入境等信息385次,协助查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辆132辆,协助布控逃匿的被执行人163人,协助办理限制出入境7人,移送受理涉嫌妨害执行犯罪案件3件,合力化解执行难,取得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二是强化与检察院的协作。为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法院与龙泉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就协同司法达成三点共识:首先,建立司法建议互通机制。法院向国家机关发送的司法建议同时向龙泉市检察院抄送,由检察院为司法建议的落实提供监督保障。2013年,法院共向检察院抄送司法建议23份,联合发送建议4份,均取得了良好的建议效果。其次,建立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法院在规制虚假诉讼、处罚诉讼违法行为过程中,主动邀请检察院介入监督。对于诉讼、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的犯罪线索,在向相关部门移交处理的同时,相关情况抄告检察院,由检察院提供监督支持。2013年,共向公安部门移送并向检察院抄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7起,重婚犯罪线索3起。再者,建立大案要案互助机制。对于职务犯罪等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由院长、检察长担任审判长、公诉人或者庭审旁听的形式为一线干警提供支持。截至目前,龙泉市检察院检察长旁听案件5次,由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社会反映良好。 三是强化与行政机关有关部门的合作。为切实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优势,提高化解社会矛盾水平,龙泉法院会同龙泉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就构建综合调解衔接机制出台相关文件,着力构建“大调解”组织网络。 记者:罗院长,2014年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在创建“环境优美、审理完美”法院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罗沛:2014年是龙泉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对法院化解矛盾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大挑战。今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两美”法院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强能动司法,为法治龙泉、平安龙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总体来说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市委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中心工作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举措。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动向,依法妥善处理好“三改一拆”、民间融资、林权改革、重点工程推进等涉案问题,综合评估案件涉及的各种因素和裁判对各方面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抓好执法办案。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依法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和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三是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以司法公开作为倒逼机制,正作风,提能力,利民众,树公信,让社会公众以直观全面、亲历性的方式从快捷和权威的渠道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载2014年4月《浙江审判》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