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新,审判管理处处长唐永新等一行3人,到我院调研指导阳光司法工作,听取试点工作意见和建议。
自年初被确定为丽水市基层法院阳光司法工作唯一一家试点单位后,我院各庭室对照上级法院部署和要求,先试先行,积极开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调研中,王建新专委认真听取了我院落实阳光司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阶段阳光司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中院审管处分类进行了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