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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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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路上的“领路人”
时间:2018-05-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他热情洋溢,见到谁都礼貌打招呼,永远保持着微笑;他风趣幽默,聊天中冷不丁的爆出各种金句,让人开怀大笑;他严谨智慧,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又独特创新,他是龙泉法院繁案组法官吴孝森。拼着一股韧劲,他成了年轻助力审判员学习的榜样,成为了他们审判路上的“领路人”。 

吴孝森,男,汉族,198675日出生,浙江省龙泉人。2009年至今在龙泉法院工作,现为龙泉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民一庭副庭长。

深入基层,切实履行法官职责

龙泉市东西宽70.25公里,南北长70.8公里,面积3059平方公里,位列全省第三,其中大部分为山区,山高路远,2009年的时候很多乡镇还需要翻山越岭才能到。吴孝森在执行局工作时,跟随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项有良法官从事执行工作,两人对被执行人按照所处区域分类,很多被执行人居住在偏远乡镇并且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两人便白天上班,傍晚出发,留宿在乡镇,夜间开展工作,一方面提高找被执行人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可以营造执行高压的环境,促成有效执结。工作方式上,吴孝森强调从思想上改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观念的工作思路,有效执结率达到89%。对于一些高息借贷案件的夫妻共同债务,审判阶段因局限性无法平衡利益,在执行阶段吴孝森充分向申请人评析风险,让申请人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得到一致好评。

从事执行工作两年后,吴孝森同事调到了业务庭从事审判工作,业务庭女同志较多,对于乡下不熟悉,送达工作一直困扰着结案率。吴孝森同志利用自己在执行局的优势,负责全庭案件的送达,并且在送达过程中,到村里讲解法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多个保证人并存的保证责任,以及哪些财产可供执行,哪些不属于可供执行等等作出解答,同时还重点说明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约束和影响,并举例动车出行,子女就学,参选村长书记人大代表等具体情形。一方面普及了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知识,另一方也对被告造成一种舆论压力,使他们无法隐藏自己涉讼的情况。  

工作细致,及时把握案件动态

2011年吴孝森从执行局转至审判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后,很快转变角色,取长补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承担起来大量涉农、涉群、涉及政府机关相关政策的疑难复杂案件,在G20的重要会议期间,对全庭的案件细致的梳理,密切的关注,曾有涉农的系列案件当事人败诉后到丽水市政府汇集,因一审时警惕性高,向市政法委及中院均做过细致的汇报,并且把20余名当事人的户籍均作了梳理,通报乡镇,使得上级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昴山公路修建是龙泉市打造全域旅游的一个重要布局,但修建后因半溪村的村民间的利益问题导致矛盾不断,部分村民要求锦溪镇政府和施工单位提供巨额赔偿。因案件涉及标的大,村民多,为表明公正的立场打消村民疑虑,吴孝森利用院里开展庭审观摩的契机,邀请了全院党组参与旁听,村民看了一方面感受到法院对于案件的重视,另一方面在庭审中感受到案件争议大,自己的证据存在薄弱环节,为后续的调解做了铺垫。

廉洁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吴孝森同志把廉洁当成自己职业的生命线,谨言慎行,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同时还注重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坚定。每次最高院、省高院、中院领导的视频会议,只要不跟开庭冲突,都积极参加,全年缺会不超过三次。吴孝森利用单位每月一次的夜学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思想上积极进步,工作上认真负责,廉洁自律。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与同事相处融洽,得到了领导同事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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