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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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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权威 默默坚守奉献―记龙泉法院执行长项有良
时间:2015-04-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先后20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记三等功二等功,入选过道德模范,还拥有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执行工作室。这些成功的印记,为项有良的法律人生增添了不同寻常的光彩。

 项有良,男,1958年11月出生,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长。

    在近三十年的执行工作中,项有良每年的案件执结率都达到近90%,有效执结率高达85%以上。在同事眼里,他是以身作则、敢啃“硬骨头”的执行长;在执行申请人眼里,他是有求必应、公正廉明的清官;在被执行人眼里,他是一身正气、不怒自威的硬汉。2009年,应信用社方面的请求,经院领导讨论决定,执行局特设以项有良为组长的信用社案件专职执行组,负责信用社案件执行,至2010年底,项有良承办的信用社案件有效执结率达90%,创造了执行时间、执结数量等多项办案指标新记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日在外实施执行利用晚上或假日分析研究案情,拟写法律文书,讨论执行方案,这是项有良普通工作的轨迹。埋头苦干、加班加点,这位50多岁的老干警没有丝毫抱怨,仍然默默地坚守在岗位上。在他的带动下,其所在执行实施组的其他执行人员也跟着,从而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该院推行导师制以来,他带过的年轻法官先后有2人考录至丽水市级单位从事领导文秘工作,有1人考取了重点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2013年5月15日,龙泉法院“项有良执行工作室”挂牌成立这是丽水市基层法院首个以优秀执行员命名的工作室成为龙泉法院一大司法品牌标杆

“公平执法护民生,爱岗敬业促和谐。三十年倾心付出不后悔,有纠纷遇争议我还在”,这是他被评为龙泉市爱岗敬业类道德模范时的获奖感言,也是他始终坚持的座右铭。

项有良同志生活十分简朴,但在执行过程中,他始终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人情案”不办,成为被执行人眼中名副其实的“硬汉”。他常说:“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执行员,我不求达官显贵,只求群众一份赞誉;不求立功受奖,只求无愧于法官的称号;不求出类拔萃,但求无愧于胸前的公平!虽然生活的清贫,但是我喜欢执行员这个职业,热爱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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