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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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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0-03-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9年8月5日20199月15日共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丽水市审计局经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及省审计厅授权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我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现将审计整情况公如下:

一、关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支出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预算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的改情况:我编制2019年的预算细化到科目,在编制2020年的预算进一步细化

三、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预算编制人员预算编制前充分征求本部门的意见,把年全院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同时积极和上级法院沟通省法院的重点项目力求预算编制得精准、全,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关于诉讼费及执行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全院干警对款规范收退(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支)诉讼费及执行款,防止出现新的案款沉淀

(二)、2018年底前的案件余额到每个案件承办人,逐一理。止到20201月15日,我院已2018年底前取的诉讼费1577笔, 及金额594.53 清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收取的执行款639笔,涉及金额1213.08万元;清理民、刑中转247笔,涉及金额791.68万元

目前我院执行暂存款滞留原因主要有:26笔因涉刑事案件等待分配、无法联系申请人、款项不明、执行异议等客观原因未及时发放,35笔因系列案待分配、定期分配领取或和解长期履行等客观原因无法全额处理完毕。因6笔涉刑事案件待分配的金额较大,导致未清理金额较大。

针对以上原因,执行干警认真核查,分情况进行常态处理:1、立即通知未及时领取执行款的当事人来领取,对部分联系不上的当事人穷尽办法联系,确实无法联系上的进行公告;2、将未开具结算发票的诉讼费、执行费等款项开具发票,及时核销账务;3、分期履行的案件在相应节点及时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及时予以发放;4、加强刑庭等部门的联系,对明确的涉刑事案件的执行及时予以分配5、对其他符合条件能够发放的,由承办人按照执行款支付审批程序及时予以发放,避免长期滞留在执行款专户内,对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清理的,说明滞留原因。清理过程中,做到边清理边录入,及时将清理情况录入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

(三)、提升案款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水平,一步规范案款管理。20191129日我院案款管理系统全面升级上线执行系统、审判系统实现对接,对超期未退案款、诉讼费进行预警提醒,规范诉讼费、执行款的收退流程、时限等

五、关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院规定会议(培训)经费支出时必须提供相应预算审批

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我院整改到位

于固定资产已报废未及时核销的问,我院已整改到位,报废的固定资产核销。

   此公告

 

 

泉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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