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招聘4名审判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速录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各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速录员:大专以上学历,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3、审判辅助人员: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2年5月18日-25日到市法院418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 7260806(杨女士)。
三、录用办法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录用后享受合同工相关待遇。速录员月基本工资1300元,审判辅助人员月基本工资1500元。
龙泉市人民法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