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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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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开庭送达公告(受送达人:郑观伟)
时间:2016-07-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6)浙1181民初868

郑观伟:

本院受理原告杨红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公民代理须知、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2016)浙1181民初86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决定于201692909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

承办部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
邮    编:323700
联 系 人:方靖
联系电话:0578-7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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