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2016年第一季度金融案件分析
一、涉及商事金融类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6年1-3月,龙泉法院受理金融类案件32件,同比上升10.34%,结案40件,同比上升了207.69%,结案总标的为10287.14万元,比2015年的2991.38万元同比上升了243.89%。金融类案件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主,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理28件,同比上升了7.69%,审结37件,同比上升了236.36%;信用卡纠纷案件受理1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受理3件。 二、涉及商事金融类案件纠纷的特点 1、案件数量及标的额总体上升,案件规模日趋增大,大案要案出现概率增高,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收案标的为1000万以上的案件有2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中收案标的为1000万以上的案件有2件,其中一件标的更是达到了2000万元; 2、金融纠纷类型构成简单,主要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主; 3、涉诉银行相对集中。 三、涉及商事金融类案件的原因分析 1、龙泉经济持续下行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影响; 2、银行推行的企业间、个人间互保联保方式存在弊端,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 3、龙泉区域融资尚未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较为单一,保险、证券、期货等货币业务并不发达,主要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 |